在音乐领域,关于撰写一篇乐曲类文章需要有什么样的理论依据,目前还鲜有专门论述。
但它又是一项不容忽视的课题,也是一项对其进行研究的课题。
而写作基本功,其实是与作者自身的知识架构、能力品质有关的。
鉴于当前的音乐学科发展需要,在梁启超提出的"才学识"的观点的前提下,加入了一个"德",也就是现在流行的“德才学识”一词,
并以此来做为一位音乐学家撰写文章的四大依据:
德————学术道德基础,才——文字表达基础,学——文化知识基础,识——理论研究基础。
下面,笔者将就这四个方面,联系创作实践来探讨。
一、文化知识基础
所有的学识都以学习为依据,学习的成长也是学识的累积。
的确,撰写一篇学术文章,其目标并非复制现有的知识,而在于发掘新的知识。
因为,这个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和比较精细的工作内容,再加上,因为我国的音乐学校是一种单一的体制,所以,学习音乐的人在进行理论研究时,他们的眼界也会被局限在某种程度上。
从目前国内的乐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发展态势来看,本文认为,就其认识的问题而言,应着重解决“乐学理论”与“普通文化理论”之间的联系。
的确,一个音乐学者必须拥有一门专门的音乐知识,如果不对音乐进行全面的研究,那么无论你拥有多么渊博的其它学科的知识,都无法在音乐学上取得成功。
然而,只懂音乐,不懂其它,则很难取得新的突破,更很难取得某种成就。
尤其是在当今的科学发展日益边缘性、交叉性的今天,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目前的专门的音乐教学的课程设置能够给我们的学术科研与论文撰写带来怎样的启示。
来自于一所单科的音乐学校,没有“非音乐学习经验”的音乐学者,是否仍然存在着对自己的知识体系进行升级的问题,等等。
要想在这一领域取得成功,就必须跳出原来的狭窄空间,进入“大学术界”,与其他领域进行沟通。
因此,我们要具备广泛的多学科的基本功,并在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中下功夫;
要么,你可以首先掌握在音乐学方面的多种相关的相关理论,然后再与自己的研究方向相联系,去拓展自己的眼界,这样你就可以为在音乐文章中进行创作打下良好的文化知识基础。
二、理论研究基础
作者在自己的教育过程中,就会遇到这种类型的同学,他们的知识记忆很好,考试中的"知识性"题目,可以拿到接近于百分之百的分数。
但是,他们对知识的学习,只是在“知道”的基础上,他们不擅长进行独立的思维,也不能对所学的内容展开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并给出自己的见解。
就其理论依据而言,本文从认识层次和方法论两个层面进行了论述。
见识水平,是指一个人发现问题的能力。
它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根基和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根基的第一标准,是他进行学术研究的第一出发点。
在学问上具有一定造诣的人,大都擅长于独来独往,不会随波逐流,经常就某一领域的学问向他们提问;相反,那些在学问上相对平庸的,知识层次低的,不但没有思想能力,也没有提出新问题。
二是在读与写之外,多动脑筋,多做读书与写后感想的总结。
对本科生和研究生来说,更加重要的是,在我们的音乐理论课的授课中,要适度地减少知识的含量,而要强化的,就是当前教育部门所提倡的“研究性学习”,从而能够更好地培育出具备创新精神的音乐人才。
其次,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依据,还需要有一些研究的方法论。
研究方法论是一门特殊的学问,而一门科学的方法论常被视为一门科学是否发展成熟的一个标志。
在此,我们也可以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一个大致的整理:
第一,根据其普遍化的水平和适用的领域,可以将其划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特殊科学方法;
第二,根据选择的对象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策略性学习与方法性学习两类;
第三,从认知客体的方式来看,可以将其划分为感性客体和理性客体两类;
第四,从结果的类型来看,可以把结果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定性分析,另一类是非定性分析;
第五,根据所使用的素材不同,可以将其分成两类:一类是经验型,另一类是猜想型;
第六,根据研究的工作步骤,可以划分为:选择问题的方法,收集数据的方法,整理和处理数据的方法,研究构思的方法,文字表述的方法,研究结果的应用,研究评价的方法等。
除上述各种方式外,还可以根据特定的音乐研究实践,进行更多的分门别类。
在写一篇学术文章的时候,除了要对自己的专业知识了如指掌之外,还需要对其它专业的知识进行学习。
只有更多更完整地把握了一个学科的基本规律,才能更好地进行学术研究。
三、文字表达基础
音乐的研究结果需要借助语言这个媒介进行“表达”,才能得以出版、传播。
“表达”指的是把一个人的发现"写"成有条理、有层次、正确无误的文字。
通常来说,我们这些学习乐曲的人,在语言的表现方面大都有点"先天"的欠缺。
因为从小就需要进行很长时间的音乐技巧的培训,所以对自己的文化知识和语言的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根据我的经验,音乐家的语言表现根据,通常是与下列情形相联系的:
其中之一是关于你所做的工作。
这是因为当时从事演奏的人们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演奏上,而很少有时间去看书,练习书法。
另一个原因则是个人的求学经验。
语言的发展是在初中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的底子不够扎实,那么语言的发展就会有很大的问题。
而且,仅仅具备高中阶段的基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准确地使用一种语言,并不等于在理论性思考上进行一种逻辑性的证明。
因此,我们也必须具备一些逻辑学,它是语言表现必不可少的一环。
第三,与个人的整体品质相关。
在音乐学术文章的创作中,语言的运用不仅是作家语言技能的表现,更是作家综合素质的表现。
因此,本文认为,语言表现基本功是作者思想观念、知识修养以及语言技巧等方面的综合反映。
这也就意味着,“先天”上的缺陷,可以用“后天”来弥补。
如何提高音乐人的语言表达水平,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毕业设计是一项很有创意的工作,它是一项很有实际意义的工作,对于一个刚开始学习的人,不应该有什么“神秘感”。
我们要做到“多读,多写,多思考”,在写作技巧,表达技巧,“专业话语”上,逐步地做到得心应手。
四、学术道德基础
以上的文化知识,理论研究,语言表达,是文章写作中的智能要素,而学术道德要素则是思想、品质、行为等方面的非智能要素。
出于对知识创新和知识竞争的需要,我们还需要在文章的创作中有一条被大家认可的、用来对自己进行严格限制的行为准则,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学术道德。
如果没有这种制度的支持,那么,就会失去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也就失去了进行知识创造的机会。
如果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学术标准对于促进学术信息的检索、交流和传播也是有益的。
作者查阅了最近几年来,在对音乐领域以及其它领域中,有关学术道德建设的一些文件。
因此,我将这篇文章的论述限制在了“论文创作”这一范畴之内,将学术道德大致归为观念、技术、制度三个层面的问题,并简要地描述了一下。
首先,我们应该在概念层面上看到,对“乐评”进行理论研讨,对“乐评”进行“学评”,是对“乐评”的一种“科学性”的创造。
探索、发现和传播音乐真理,传播中华音乐文化,推动中外音乐文化的发展,是我们共同的光荣任务。
为此,我们应该倡导一种勇于探索、勇于奉献的学术精神;我们应该倡导工作中的“求真务实”、“尊崇前辈”的学术精神。
要坚决抵制那些“墨守成规”、“浮躁”、“粗疏”、“弄虚作假”、“抄袭”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不良现象,防止“学术腐败”。
因此,对于学术著作与非学术著作,我们在观念上应当有一个十分清晰的界线;要把“探讨新问题”的“学术史”与“介绍史”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
两者的区别只有一个,那就是学术论文是一种创新的产物,而引言篇只是一种对过去研究成果的再表达。
所以,要确保进行的知识创新,要防止出现低层次的复制,要防止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还要能够更好地进行文献检索,推动学术信息的交流与传播,所以在撰写学术论文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一定之规范。
其次,从技术层面来看,我们也要了解有关学术文章撰写的某些技术规格。
在对学术文章的基本规定之外,近些年来,学界对文章的撰写也有了新的规定。例如如何撰写论文,如何选择关键词,如何对注释进行整理,如何对参考资料进行整理。
二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其它标准。
由于在音乐期刊中,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文章的出版方式,因此,在不同期刊中,对于文章撰写的技术需求也应该引起重视。
第三,从系统层面上,对与学术研究相关的规范性文献也要有所了解。
第四位。我们要以此为准则,既要自我规范,又要做到不违法;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自身在科研活动中的正当权利。
结语
在此背景下,如何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作依据,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本文所讨论的,只是一些肤浅的体会,仅为诸位同仁所作的一些借鉴。
事实上,这个问题还关系到我们对音乐教学的理论的探讨。若能引发广大音乐家对此问题的重视,并积极参加探讨,不但有利于我国的音乐家创作,也有利于我国音乐家的创作,更有利于我国音乐家的创作,同时也有利于我国音乐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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